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提醒交接办法
闽中医办〔2024〕33号
各党委(党总支)、各学院(部),校机关各单位,各直属机构,各附属单位:
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,确保校领导班子成员退休、岗位调整或分工调整时,巡视整改任务能够无缝衔接、持续推进,让“问题清单”交的全,“整改责任”接的稳,确保责任不空转、工作
断档、整改见实效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巡视整改提醒交接办法。
一、交接对象
移交人为离任、岗位调整或工作分工调整校领导;接收人为新任岗位或工作分工调整校领导。
二、交接内容
三、交接程序
1.梳理。校领导离任、岗位调整或工作分工调整的,由校党委书记督促相关校领导梳理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事项,原岗位校领导或工作分工调整校领导理清所有交接内容。
2.交接。签订《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问题交接事项表》,书面交接、限时交接、签字归档。
3.存档。交接完成后,《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问题交接事项表》等相关材料由新任岗位校领导或工作分工调整校领导妥善保管,并同时于校纪委、校办公室存档。
四、交接要求
1.移交人梳理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整改工作材料,包括任务清单、问题台账、整改进展等,并向接收人说明具体情况。
2.接收人在交接过程中听取移交人情况说明,核对相关资料,继续推进整改工作。
附件: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问题交接事项表
附件
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问题交接事项表
移交人 | 接收人 | ||
移交内容 (摘要) | 1.整改工作台账 2.巡视相关材料 …… | ||
移交人 意 见 | 姓名: 年 月 日 | ||
接收人 签 字 | 姓名: 年 月 日 | ||
校党委书记 意 见 | 姓名: 年 月 日 | ||
备 注 | 后附移交材料。 | ||
注:交接事项表一式两份,移交人和接收人各留存一份;复印件于校纪委、校办公室存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