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提醒交接办法》的通知(闽中医办〔2024〕33号)

发布时间:2025-04-22来源:办公室作者:动态浏览次数:909

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提醒交接办法

闽中医办〔2024〕33号


各党委(党总支)、各学院(部),校机关各单位,各直属机构,各附属单位:

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,确保校领导班子成员退休、岗位调整或分工调整时,巡视整改任务能够无缝衔接、持续推进,让“问题清单”交的全,“整改责任”接的稳,确保责任不空转、工作

断档、整改见实效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巡视整改提醒交接办法。

一、交接对象

移交人为离任、岗位调整或工作分工调整校领导;接收人为新任岗位或工作分工调整校领导。

二、交接内容

交接事项表、整改工作台账及巡视相关材料。

三、交接程序

1.梳理。校领导离任、岗位调整或工作分工调整的,由校党委书记督促相关校领导梳理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事项,原岗位校领导或工作分工调整校领导理清所有交接内容。

2.交接。签订《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问题交接事项表》,书面交接、限时交接、签字归档。

3.存档。交接完成后,《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问题交接事项表》等相关材料由新任岗位校领导或工作分工调整校领导妥善保管,并同时于校纪委、校办公室存档。

四、交接要求

1.移交人梳理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整改工作材料,包括任务清单、问题台账、整改进展等,并向接收人说明具体情况。

2.接收人在交接过程中听取移交人情况说明,核对相关资料,继续推进整改工作。


附件: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问题交接事项表





附件


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巡视整改问题交接事项表

移交人


接收人


移交内容

(摘要)

1.整改工作台账

2.巡视相关材料

 ……


移交人

意  见



姓名:        年    月    日

接收人

签  字



姓名:        年    月    日

校党委书记

意  见



姓名:        年    月    日

备  注

后附移交材料。

注:交接事项表一式两份,移交人和接收人各留存一份;复印件于校纪委、校办公室存档。